一○七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 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四)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七十五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
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手續:
填具本獎助學金申請書連同下列文件函寄本基金會甄選。
(一)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 當事人同意書 (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
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三)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
*註:系主任推薦信將於申請同學通過本系初審之後,統一辦理。
(四)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五)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六)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的同學,於10月24日(三)17:00前(逾期恕不受理)備妥上列所需之申
請文件,於截止日期前送至會計系系辦備審。
申請文件下載及其餘相關資訊如附件或請參考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網頁
http://www.tnsfoundation.com.tw/page.php?p=2&t=1&i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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