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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本校101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
【獎助學金】本校101學年度「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 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14-1007-47092,r2343-1.php 附件請至學務處連結中下載)
一、申請對象:(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公告附檔)
(一)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研究生限發生意外變故者。)。 (二)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 (三)上學年學期學業平均成績3.0以上,操行成績B以上者,一年級生以高三成績申請。 (四)有社團領導經驗,社會服務或工讀證明者為優先。 (五)受領本獎學金者,得兼領其他獎學金,其總額三萬元為限(全年全部獎學金七萬為限)。 二、獎學金名額及金額:30名,每名4萬元。 三、繳交資料: (一)申請書、 (二)戶籍謄本、 (三) 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戶證明(無者免附)、 (五)上學年成績單(一年級生以高三成績單申請)、 (六)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七)有社團經驗、社會服務或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或獎狀、 (八)詳細自傳、履歷表、大頭照與家庭成員生活照、 (九)導師或教師推薦信1封。 ※上述第1-9項文件之電子檔光碟1片(標明:學號+姓名) 四、申請受理期限:101年11月9日(五)1700時 五、收件辦理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業務承辦人:葉俊良先生 聯絡電話:863-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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